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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交易包退换维权规则


此次公告于2019128日起进行公示通知,若有任何意见,请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本网站管理员提出,若您无意见本管理规则将于201924日正式生效。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我们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我们服务的,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一、包退换定义

指供应商确认《购商云汇担保交易服务协议》,且诚信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经购途网运营主体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书面同意除外,以下简称购商云汇或“购商云汇公司”),承诺为采购商的合法售后权益提供保障,若在处理售后中供应商发生违约或不诚信行为造成采购商损失的,采购商可向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申诉,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约定及举证,有权独立判断投诉是否成立,若投诉成立,则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使用供应商所缴纳的诚信金向采购商代为先行赔付,保障采购商权益。包退换服务是供应商向采购商提供的服务。所有包退换的供应商承诺:为其在包退换存续期间通过在线担保交易售出的商品提供如下售后服务:

无人为损坏包退换

解释:

1.无人为损坏指产品外观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 (不影响二次销售指: 一、要求商品具备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发票、吊牌等;二、商品和配件没有被磨损、损坏、被使用的痕迹;三、商品主机未经拆机人为破坏; 四、商品外观无褪色、发黄、污垢及严重褶皱等) 

2.“包换”指免费更换与所需更换商品除尺码和颜色外其他属性一致的等值(指与所更需更换商品对应总价款一致,不含运费)商品,或供应商同意更换的其他等值新品。注:在供应商同意更换其他货品情况下,如更换货品的价款无法与所需更换商品对应总价款一致,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3.“包退”指采购商将已采购的货品退还给供应商,供应商退还采购商购买商品(12件以上的批量采购或订制尺码不包含)的总价款(不含运费)。

4.供应商必须在收到采购商退货(以退货签收记录为准)的7天内发还更换后的新件给采购商(以退货签收记录为准),或将采购商品价款退还给采购商。

5.运费:无法证实为商品质量问题的调换货,由采购商自行承担调换货运费;已证实为商品质量问题,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根据规则另行处理,采购双方应当遵守。

6.期限:包退换期限以供应商承诺为准,按照产品不同,供应商可分别设置7/15/30天等不同期限。采购商在支付成功后(以订单记录为准),在商家所设置的产品包退换期限内,可向供应商提出换货需求,逾期不再受理。

7.备注:供应商明确指出不符合包退换条件的特价、瑕疵、处理、样品等商品除外。

二、加入包退换

仅有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供应商方可加入包退换: 

1.供应商同意并签订《购商云汇担保交易服务协议》;

2.供应商诚信金账户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

三、维权规则

1、申诉、受理、判责规则

1.1申请客服介入的条件

采购商在支付成功后(以订单记录为准)的供应商承诺期限内提出退换货,并与供应商协商未果,可发起投诉。

1.2客服介入时间

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在收到采购商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客服介入。

1.3判责

1.3.1采购商发起有效投诉,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根据双方约定及举证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方案,并在争议处理完结时向双方发出处理结果,同时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根据处理结果对供应商给出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公示、限权、终止服务等)。

1.3.2双方应当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向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以举证不利处理。但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实际举证便利等因素分配双方的举证责任,双方均应遵守并均有义务按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要求完成举证。

1.3.3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以仅以普通、非专业人士身份对供应商及(或)采购商提供的证据资料进行表面审查,并依据该证据做出判断,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此判断的正确性不作出任何的保证亦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4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依据平台服务协议或服务规则等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本规则规定的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购途网会将该类措施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平台内进行公示。

1.4送达

对于处理结果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以线上通知的形式送达到双方。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前述方式发送的任何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处理结果等)均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

1.5生效及履行

自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双方发出处理方案之日起,处理方案立即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照处理方案履行,如存在须赔付款项,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自行将全部须赔付款项支付给采购商,逾期仍未履行,则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直接使用供应商缴存的诚信金向采购商代为先行赔付,供应商应立即补足诚信金。

2.赔付规则

2.1申请赔付条件

仅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采购商方可申请赔付:

2.1.1采购商提出赔付申请所指向的供应商必须已加入包退换服务;

2.1.2采购商与供应商必须发生在线担保交易;

2.1.3售后过程中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 供应商拒绝履行承诺的包退换服务;

b. 供应商在提供承诺的包退换服务时要收取超范围的费用;

2.2赔付判定

2.2.1若为质量问题,按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相应条款处理;

2.2.2若非质量问题,且无人为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供应商不履行承诺的包退换,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要求采购商寄回货品后,并要求供应商赔付全额货款给采购商,退货运费由采购商自行承担。

2.2.3若非质量问题,但存在人为损坏或影响二次销售的,供应商可以不履行包退换。

2.3赔付履行

若判定为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该在48小时内履行赔付义务,逾期仍未执行,则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使用供应商诚信金向采购商先行赔付。

四、供应商处罚规则 

如采购商在供应商承诺时效内合理要求退换货,而供应商未在承诺时效内及时履行承诺的,供应商除立即向采购商履行退换承诺外,仍需向采购商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所涉订单总金额的10%(不超过1000元)。


如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代为先行赔付导致供应商欠款时,供应商须在赔付之日起7天(追缴期)内足额偿还。 

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会在追缴期第一天和第三天对供应商发送欠款处罚的通知,在追缴期内将关闭供应商的包退换服务,直至足额偿还为止,逾期仍未偿还,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罚没供应商已购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中未履行部分的费用以抵付损失;或将供应商在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的所有账户下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任何预付款,应收款等)及资金账户中的款项扣除以抵付损失;或直接将供应商资金账户的款项直接支付给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补偿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遭受的损失。若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损失仍无法弥补,则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偿损失的权利,并且由此给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诉讼仲裁费用等),由供应商承担。